梦远书城 > 四库提要 > 杂家类存目 | 上页 下页 |
家则 |
|
《家则》,一卷;《野志》,一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 明徐三重撰。 此书皆贻训子孙之语。《家则》为所立规条,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,其言酌乎古今之间,如丧礼不得用僧道,而得用纸钱、纸锭之类是也。《野志》分十六篇,曰端习,曰祛惑,曰营业,曰稽籍,曰本教,曰抡交,曰范内,曰居身,曰人道,曰节用,曰使令,曰狎慝,曰庖馔,曰服饰,曰燕乐,曰戏具。其词多用骈偶,盖与所作家则相发明。惟《野志》之名不甚可解,岂礼失求野之意欤?末为附志,则偶然自述家事也。 |
梦远书城(my285.pro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