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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易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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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居易录》,三十四卷(山东巡抚采进本) 国朝王士祯撰。士祯有《古欢录》,已著录。 是书乃其康熙己巳官左副都御史以后,至辛巳官刑部尚书以前,十三年中所记。前有自序,称取顾况长安米贵居大不易之意,末又以居易俟命为说,其义两岐,莫知何取也。中多论诗之语,标举名俊,自其所长。其记所见诸古书,考据源流,论断得失,亦最为详悉。其他辨证之处,可取者尤多。惟三卷以后,忽记时事。九卷以后,兼及差遣迁除,全以《日历起居注》体编年纪月,参错於杂说之中。其法虽本於庞元英《文昌杂录》,究为有乖义例。又喜自录其平反之狱辞,伉直之廷议,以表所长。夫邺侯家传乃自子孙,魏公遗事亦由僚属,自为之而自书之,自书之而自誉之,节言言实录,抑亦浅矣。是则所见之狭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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