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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芹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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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采芹录》,四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 明徐三重撰。三重有《馀言》,已著录。 是编第一卷论养民、教民,第二卷、三卷多论学校贡举,政事利弊,第四卷多论明代人物臧否。大抵皆考稽典故,究悉物情,而持论率皆平允,无激烈偏僻之见,亦无恩怨毁誉之私,胜明人所作诸说部,动涉卮言,亦胜三重所作他语录,借周子之一言,遂太极阴阳,连篇累牍,讲学於天地之外。惟力主均田、限田之议,反覆引据,持之最坚。究而论之,自阡陌既开以后,田业於民,不授於官,二千年於兹矣。虽有圣帝明王,断不能一旦举天下之民,夺其所有、益其所无而均之,亦断不能举天下之田,清厘其此在限外,此在限内,此可听其买卖,此不可听其买卖而限之,使黠豪反得隐蔽为奸,猾胥反得挟持渔利,而闾里愚懦,纷纷然日受其扰。故汉董仲舒、北魏李安世、唐陆贽、牛僧孺、宋留正、谢方叔,元陈天麟皆反覆言之,而卒不能行。此犹可曰权不属,时不可也。宋太宗承五季凋残之后,宋高宗当南渡草创之初,以天子之尊,决意行之,亦终无成效。则三重所言,其迂而寡当,可见矣。然如论漕粟则驳邱濬海运之非,论养兵则驳徐阶塞外不可屯田之谬,皆卓然明论。其他亦多笃实近理,切於事情,犹可谓留心经世之学者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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