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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农本草经疏


  《神农本草经疏》,三十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
  明缪希雍撰。

  《明史·方技传》载,希雍尝谓本草出於神农,譬之五经,其后又复增补别录,譬之注疏。惜朱墨错互,乃沉研剖析,以《本草》为经,《别录》为纬。第《本草》单方一书行於世,而不及此书,未审即是书否也。

  其书分《本草》为十部,首玉石,次草,次木,次人,次兽,次禽,次虫,次鱼,次果,次米穀,次菜。皆以神农本经为主,而发明之,附以名家主治药味禁忌。次序悉依宋大观《证类本草》,部分混杂者,为之移正。首为序例二卷,论三十馀首,备列九方十剂,及古人用药之要。自序云,据经以疏义,缘义以致用,参互以尽其长,简误以防其失,是也。考王懋竑《白田杂著》有用石膏辨一篇,篇末附记,极论是书多用石膏之非,其说良是。至云缪仲醇以医名於近世,而其为经疏,议论甚多纰缪,前辈云《经疏》出而《本草》亡,非过论也。是则已甚之词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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