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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帖刊误


  《法帖刊误》,二卷(内府藏本)

  宋黄伯思撰。伯思有《东观馀论》,已著录。

  初,米芾取《淳化阁帖》一一评其真伪,多以意断制,罕所考证。伯思复取芾之所定,重为订正,以成此书。前有大观戊子自序,称芾疏略甚多,或伪迹甚著而不觉者,若李怀琳所作卫夫人书、逸少《阔别稍久帖》之类;有审其伪而讥评未当者,若知伯英夫人诸草帖为唐人书,而不知乃书晋人帖语之类;有讥评虽当,主名昭然,而不能辨者,若以田畴字为非李斯书,而不知乃李阳冰《明州碑》中字之类;有误著其主名者,若以晋人章草《诸葛亮传》中语,遂以为亮书之类。其论多确,其他亦指摘真伪,率有依据。末有政和中王珍、许翰二跋。据珍跋,乃伯思官洛中时观珍家所藏阁帖作也。

  其书本自为一编,故至今有别行之本,诸家书目亦别著录。后其子䚮,乃编入《东观馀论》中耳。汤垕《画鉴》曰:“宋人赏鉴精妙,无如米元章。然此公天资极高,立论时有过处。后有黄伯思长睿者出,作《法帖刊误》,专攻米公之失。仆从而辨析其详,作《法帖正误》,专指长睿之过。”今未见垕书,不知所正者何误。然垕亦空谈鉴别,而不以考证为事者,恐所正亦未必确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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