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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徽法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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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永徽法经》,三十卷(永乐大典本) 元郑汝翼撰。汝翼字鹏举,河南人。乔从善跋,谓其“束发读书,学刑名家,罔不涉猎,得法外意。”中金朝律科,选官刑部检法。迨壬辰革命,徙居顺德州。节度赵公识其有平反誉,擢详议中书省,寻举授大理丞。后以奉直大夫左三部郎中致仕。 是书作於中统癸亥,意主发明唐律,故名之曰《永徽法经》。自序称,唐永徽因隋参定为十三章三十卷,其法详备。金朝嘉尚制科,皇统大定,权定大略,未成章目。道陵敕设详定、校定两所,自明昌至泰和,以隋、唐、辽、宋遗文参定篇目,卷帙全依唐制。其间度时增损者十有一二。辽、宋皇统大定,文籍更革无存。永徽泰和,遗文足徵。因阅此书,以随款异同者分析编类,庶便於观览。其目仍用十三章之旧,每篇目下有议。自李悝以后,同异分合,前后之次,各析其沿革源流。其书则列唐律於前,而附金律於后。或有或无,或同或异,或增或减,俱详为之注,颇为精密。《文渊阁书目》载此书一部五册,不著卷数。《永乐大典》所载者并为四卷,今从之著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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