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谥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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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谥法》,四卷(内府藏本) 宋苏洵撰。洵字明允,眉山人。官秘书省校书郎,以霸州文安县主簿修《太常因革礼》,书成而卒。事迹具《宋史》本传。 自《周公谥法》以后,历代言谥者有刘熙、来奥、沈约、贺琛、王彦威、苏冕、扈蒙之书,然皆杂糅附益,不为典要。至洵奉诏编定六家谥法,乃取《周公春秋广谥》及诸家之本删订考证,以成是书。 凡所取一百六十八谥,三百十一条。新改者二十三条,新补者十七条,别有七去、八类,於旧文所有者刊削甚多。其间如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桀、纣乃古帝王之名,并非谥号。而沿袭前讹,概行载入,亦不免疏失。然较之诸家义例,要为严整。后郑樵《通志·谥略》,大都因此书而增补之,且称其“断然有所去取,善恶有一定之论,实前人所不及”。盖其斟酌损益,审定字义,皆确有根据,故为礼家所宗。虽其中间收僻字,今或不能尽见诸施行,而历代相传之旧典,犹可以备参考焉。曾巩作洵墓志,载此书作三卷。而此本实四卷,殆后人所分析欤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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