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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国春秋


  《十六国春秋》,一百卷(安徽巡抚采进本)

  旧本题魏崔鸿撰,实则明嘉兴屠乔孙、项琳之伪本也。鸿作《十六国春秋》一百二卷,见《魏书》本传。

  《隋志》、《唐志》皆著录,宋初李昉等作《太平御览》犹引之。《崇文总目》始佚其名,晁、陈诸家书目亦皆不载,是亡於北宋也。万历以后,此本忽出,莫知其所自来。证以《艺文类聚》诸书所引,一一相同,遂行於世。论者或疑鸿身仕北朝,而仍用晋宋年号。今考刘知几《史通·探赜篇》曰:“鸿书之纪纲,皆以晋为主,亦犹班《书》之载吴项,必系汉年,陈《志》之述孙刘,皆宗魏世。”乔孙等正巧附斯义以售其欺,所摘者未中其疾。惟《魏书》载鸿子子元奏称刊著越、燕、秦、夏、梁、蜀遗载,为之赞序。而此本无赞序。《史通·表历篇》称,晋氏播迁,南据扬、越;魏宗勃起,北雄、燕、代。其间诸伪十有六家,不附正朔,自相君长,崔鸿著表,颇有甄明。而此本无表,是则检阅偶疏,失於弥缝耳。然其文皆联缀古书,非由杜撰。考十六国之事者,固宜以是编为总汇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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