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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木轩纪年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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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此木轩纪年略》,五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 国朝焦袁熹撰。袁熹有《春秋阙如编》,已著录。 康熙甲午,故户部尚书王鸿绪纂辑《明史》,袁熹预其事。开局月馀,以持论龃龉辞去。乃自以其意著此书。纪事始於帝尧,编年则始於春秋。撮其治乱兴亡之大端,而各系以论,亦颇考证其异同。未及卒业,仅及汉顺帝而止。其门人徐逵照裒辑剩稿,编为此本。首卷及第三卷皆袁熹手自标识,提其纲要。二卷、四卷、五卷则逵仿袁熹之例,补为标识者也。 其书叙述简明,非他家史略不冗即漏者比,持论亦多平允。而爱奇嗜博,好取异说。如周文王商末受命称王,九年卫武公攻杀其兄共伯而自立。杂书讹异,皆不以为非。甚至何休注《公羊传》谓平王之四十九年为鲁隐公受命之元年,而比周於二王之后。亦以为其理谬而其意善,殊为乖舛。其订正事实,多所纠正。然好以明人所刻《竹书纪年》为据,不知其伪。如周威烈王十四年公孙会以廪丘叛,安王十九年田侯剡立之类,皆执以驳《史记》,亦为失考。至於《孟子》所载之曹交,本不云曹君之弟,称曹君之弟者乃汉赵岐注。朱子偶然因之,失於详核。袁熹不考旧文,误执之以疑《史记》,并疑《春秋》,所见更左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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