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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律通解


  《易律通解》,八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
  国朝沈光邦撰。光邦,临海人。雍正中官中书舍人。

  《易》道阴阳,律吕亦本阴阳。《易》为天地自然之数,律吕亦本天地自然之数。故推而衍之,其理可以相通。然《易》不为律作,律亦不为《易》作,无容牵合而一之也。

  是书引律以合《易》,以天地五十有五之数画为三角图,与算家开方廉率立成之法相类。所用过揲之数以九八不以九六,策数以五十五不以五十,於律义颇多牴牾。至律管不用围径,又於十二律之外,增小吕、含少二律於无射之后,亦自我作古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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