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昏礼辨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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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昏礼辨正》,一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 国朝毛奇龄撰。奇龄有《仲氏易》,已著录。 是书力诋三《礼》经文,引《曲礼》“男女非有行媒,不相知名”,而《士昏礼》乃不言行媒;引《曲礼》“齐戒以告鬼神”,谓亲迎必先告庙,而《士昏礼》不言告庙;引《春秋·桓三年传》“夫人至自齐,朝至”之文,谓妇至之日当朝庙,而《士昏礼》不言朝庙;引《春秋》“齐侯越境以送女”,谓女之父既迎壻于门外,亦当送之门外,而《士昏礼》乃言不降送;引《穀梁传》“纳采、问名、纳徵、告期”谓止当有四礼,而《士昏礼》乃误增“纳吉”一礼,又误入亲迎於六礼之内;引《诗·关雎》“琴瑟”、“钟鼓”,谓嫁娶亦当用乐,而《郊特牲》乃谓昏礼不用乐。其说颇为辨博。其中论告庙、朝至之仪,虽颇有根据,而核其大致,穿凿者多,未足据为定论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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