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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礼合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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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三礼合纂》,二十八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 国朝张怡撰。怡一名遗,字自怡,初名鹿徵,号瑶星,江宁人。前明登莱总兵官可大之子。崇祯中,袁崇焕用陈继儒之言,杀皮岛帅毛文龙,边兵乘机为变,可大死之。荫怡锦衣卫千户。李自成僣位,逼之使降,不从。自成败遁,乃逃入深山中。至康熙三十四年以寿终。 是书《凡例》,称从周子雪客借卫湜《礼记集说》。雪客为周在浚字,则康熙初年所作也。 其书大体仿《仪礼经传通解》,而叙次微有不同。首《通礼》,次《祭礼》,次《王朝之礼》,次《丧礼》。其《通礼》以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为首,《大学》从王守仁所解古本,不用朱子改定之本。次《王朝之礼》,则首《周官》,而以《仪礼》《觐》、《聘》、《燕》、《射》诸篇附焉。其言曰:“《礼记》昉於汉儒,中间性道微言、天人奥义,时时吐露。然真赝相杂,瑕瑜不掩。如《月令》、《王制》诸篇,皆未经夫子删定者也。《周官》多操切富强之术,详於政而略於教。《仪礼》皆周旋升降之节,仪则繁而义则疏。 先儒欲推二书为经,以记为传,似非定论”云云。然《仪礼》、《礼记》彼此相应,《周官》所云,颇与之远,强为通之,必成轇轕。如因是而斥《周官》,则大不可。且以《周礼》为“有政无教”,《仪礼》为“仪繁义疏”,则尤不得先王因事寓训之旨。大抵其解出於郝敬,而又益以姚江之心学。凡先王大典,皆视为粗迹,无足怪也。又其《凡例》云:“文义会通、彼此互举者,悉照原篇,不敢割裂。”今案《仪礼》一书,有《经》有《记》,怡於《昏》、《聘》诸篇咸裁截《记》文,分附《经》次,较其发凡,亦属矛盾。惟《周官》不用俞氏《复古编》之说,差为有见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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