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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礼约


  《说礼约》,十七卷(安徽巡抚采进本)

  明许兆金撰。兆金字丙仲,馀姚人。天启中贡生,官弋阳县知县。

  是书乃坊刻讲章,於名物制度绝无考证。其注《王制》有曰:“三命玄,再命絺。”考《周礼》孤四命絺冕,非再命也。如此者比比而是,亦太疏舛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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