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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书引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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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尚书引义》,六卷(湖南巡抚采进本) 国朝王夫之撰。 夫之有《尚书稗疏》,已著录。此复推论其大义,多取后世事为之纠正。如论《尧典》“钦明”,则以辟王氏良知。论《舜典》“玄德”,则以辟老氏玄旨。论“依永”、“和声”,斥宋濂、詹同等用九宫填郊庙乐章之陋。论“象以典刑”,攻钟繇、陈群等言复肉刑之非。论“人心、道心”,证释氏明心见性之误。论“聪明、明威”,破吕不韦《月令》、刘向等《五行传》之谬。论“甲胄起戎”,见秦汉以后制置之失。论“知之非艰,行之维艰”,诋朱陆学术之短。论《洪范》“九畴”,薄蔡氏数学为无稽。论“周公居东”,鄙季友避难为无据。议论驰骋,颇根理要。 至於“王敬作所,不可不敬德”及“所其无逸”等句,从孔《传》而非吕、蔡,亦有依据。惟《文侯之命》以为与《诗》录《小弁》之意同,为孔子有取於平王,至谓“高宗谅暗”与“丰昵”同为不惠於义,则其论太创。又谓黄帝至帝舜皆以相而绍位,古之命相,犹后世之建嗣。又谓虞、夏有百揆,商有阿衡,皆相也。至周则六卿各率其属,周之不置相自文王起。此皆臆断之辞。他若论“微子去纣”,恐文王有易置之谋,“周公营洛”,亦以安商民反侧之心。则益涉於权术作用,不可训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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