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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坡书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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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东坡书传》,十三卷(内府藏本) 宋苏轼撰。轼有《东坡易传》,已著录。 是书《宋志》作十三卷,与今本同。《万卷堂书目》作二十卷,疑其传写误也。晁公武《读书志》称熙宁以后专用王氏之说进退多士,此书驳异其说为多。今《新经尚书义》不传,不能尽考其同异。但就其书而论,则轼究心经世之学,明於事势,又长於议论,於治乱兴亡披抉明畅,较他经独为擅长。其释《禹贡》三江,定为南江、中江、北江,本诸郑康成,远有端绪。惟未尝详审《经》文,考核水道,而附益以味别之说,遂以启后人之议。至於以羲和旷职为贰於羿而忠於夏,则林之奇宗之。以《康王之诰》服冕为非礼,引《左传》叔向之言为证,则蔡沈取之。《朱子语录》亦称其解《吕刑篇》以“王享国百年耄”作一句,“荒度作刑”作一句,甚合於理。后《与蔡沈帖》虽有“苏氏失之简”之语,然《语录》又称:“或问诸家《书》解谁最好,莫是东坡?曰:然。又问:但若失之太简?曰:亦有只须如此解者。”则又未尝以简为病。洛闽诸儒以程子之故,与苏氏如水火,惟於此书有取焉,则其书可知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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