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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易择言


  《大易择言》,三十六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

  国朝程廷祚撰。廷祚字绵庄,号青溪,上元人。

  是编因桐城方苞《绪论》,以六条编纂诸家之说。一曰正义,诸说当於《经》义者也。二曰辨正,订异同也。三曰通论,谓所论在此而义通於彼与别解之理犹可通者也。四曰馀论,单辞片语可资发明者也。五曰存疑,六曰存异,皆旧人讹舛之文,似是者谓之疑,背驰者谓之异也。六条之外,有断以己意者,则以“愚案”别之。其阐明爻象,但以《说卦》健、顺、动、入、陷、丽、止、说八义为八卦真象,八者之得失则以所值之重卦为断。其明爻义则求之本爻,而力破承乘比应诸旧解。其稽六位则专据《系辞》“辨贵贱者存乎位”之旨,凡阳爻阴位、阴爻阳位之说,亦尽芟除。盖力排象数之学,惟以义理为宗者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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