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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浅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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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浅释》,四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 国朝潘思榘撰。思榘字补堂,阳湖人。雍正甲辰进士。官至福建巡抚。 是书皆即卦变之法以求象,而即象以明理。每卦皆注自某卦来,谓之“时来”。盖《易》道广大,无所不该,其中阴阳变化,宛转关生,亦具有相通之理。故汉学如虞翻诸家,皆有是说。宋学即程子、朱子亦阐明是理。虽非《易》之本义,要亦易之一义也。前有白瀛《序》,称思榘点勘通志堂所刊《易》解四十二家,竭毕生之力以成此书。比其没也,力疾属草,尚阙《乾》、《坤》二卦未注,遂以绝笔。故此本所说惟六十二卦,其《彖传》、《象传》则以用注疏本附《经》并释,而《文言》、《系辞》、《说卦》、《序卦》、《杂卦》则未之及。盖主理者多发挥《十翼》,主象、主数者多研索卦爻,其宗派然也。后有松江沈大成与其门人福唐、林迪光二《跋》。迪光述思榘之言曰:“《彖》多言象,而变在其中,爻多言变,而象在其中。不明时来,不知卦之来处,不求爻变,不知卦之去处。爻无所不包,旧说一概讲入身心政治上去,遗却许多道理。不如就其浅处说,而深处亦可通也。”固足括是书之大旨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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