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四库提要 > 易类 | 上页 下页 |
春秋占筮书 |
|
《春秋占筮书》,三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 国朝毛奇龄撰。其曰《春秋》者,摭《春秋传》所载占筮以明古人之《易》学。实为《易》作,不为《春秋》作也。自汉以来言占筮者不一家,而取象玩占存於世而可验者,莫先於《春秋传》。奇龄既於所著《仲氏易》、《推易始末》诸书发明其义,因复举《春秋内、外传》中凡有得於筮占者汇记成书。而汉、晋以下占筮有合於法者亦随类附见焉。《易》本卜筮之书,圣人推究天下之理,而即数以立象。 后人推究《周易》之象,而即数以明理。羲、文、周、孔之本旨如是而已。厥后象、数、理岐为三家,而数又岐为数派。孟喜、焦赣、京房以下,其法不可殚举,而《易》於是乎愈杂。《春秋内、外传》所纪,虽未必无所附会,而要其占法则固古人之遗轨。譬之史书所载,是非褒贬,或未尽可凭,至其一代之制度则固无伪撰者也。奇龄因《春秋》诸占以推三代之筮法,可谓能探其本,而足关诸家之喙者矣。 |
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