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朱元璋 > 朱元璋文集2 | 上页 下页 |
谕太师李善长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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尔太师韩国公李善长,昔当扰攘,挈家草莽,仓皇奔走,顾命之不暇。时朕帅师东入滁阳,尔迎道以从事,待以腹心,用如手足。朕无上智于尔,尔或小疵,置之不问,遂成名世之英才,无乃朕忘相从之久乎?非也。朕报功之诚,惟人神共知。 今卿年迈,故精力之为可期,不审为何同小吏而枉功臣,而乃夤昏定拟诡语,符同朝奏,此非臣下之当为。传不云乎:人臣无将。况国有定律,奏对不实者杖,以心欺诳者斩。卿谋欺诳,法当斩首。然行赏有誓,尔当三免极刑。今无患矣。止削禄一千四百石。尔其听之:克谨后诚,庶有嘉贞。故兹敕谕。 又 昔者人臣修身洁已,静性存公,确言行之相孚,端表里之如一,然后匡君未善,以治生民。未闻符同小吏,构词饰非,惟以欺诳。及至事觉,意在舍身受责,恃顽强巧,而面对无知,此岂智人之所为!朕若怀猜笃疑,思古奸顽之不善,务要防微杜渐,尔何生焉?前本降敕释尔所犯,为尔冥顽,复加若是。今闻认已之非,为朕悯相从之久,思姻亲之重,枉法以恕。尔其怀之。故兹敕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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