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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王世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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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惺斋有《杏花村传奇》,载王世名报父仇,多失实附会。传信适足滋疑。余略言其概焉。 王世名,武义人。年十七,父良为族俊殴死。已成讼,而父尸暴露,世名泚颡颤心,急欲掩盖。会族尊者议输田以和,世名遂佯应之。凡田所入,辄易价封识。乃下帷攻苦,冀得志遂而叩阍庭,以大雪冤。 既而游庠不第,即弃举子业,与猛士游习拳勇。阴铸一刀,镂曰“报此”,又绘父像,又绘佩刀者在侧。其妻俞氏问之,曰:“刀剑,古人所常佩者。余何独不然?”妻颔之而泪荧荧,亦不言。逾年,生一子,乃曰:“王氏其有后乎!”嗣是常出不以时。两月之后,遇俊暮归,世名挟刃伏而刺之死,遂斩其头于蝴蝶山下。 世名乃出其向所封识租银及宿构首状,赴邑请死。邑令廉得其情,别馆之,上其事诸大吏。大吏欲检其父尸,尸伤重,则世名罪缓——盖欲以死者而生之也。世名曰:“吾所以忍痛至今始发者,不忍残我父尸也。本吾杀仇,即以吾命抵仇命,情罪允当,何必曲原?奚检为?但母恩未断,祈归别母。”吏从之。世名归,母见之泣。世名曰:“儿身乃父之遗也,以父之遗为父死,虽生离母,得死从父,母何憾焉?”邑中直名世者,几千万人。邑令始舁其父棺至,世名见即大痛,以头触阶,血喷如雨死。环观者悉为之恸,邑令亦泣。 当世名饮恨于嬉笑而誓必报也,妇俞氏知之,曰:“君为孝子,妾必为烈妇。”及世名归别母时,以母老儿幼嘱之,俞氏曰:“为君忍三载,过此以往,非君所能禁也。”逾三年,俞氏果绝粒死。后有直指马君闻于朝,旌王之庐曰“孝烈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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