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朱熹 > 周易本义 | 上页 下页
益卦


  震下巽上

  益: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益,增益也。为卦损上卦初画之阳,益下卦初画之阴,自上卦而下于下卦之下,故为益。卦之九五、六二,皆得中正。下震上巽,皆木之象,故其占利有所往,而利涉大川也。

  《彖》曰:“益”,损上益下,民说无疆;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。“上下”之下,去声。以卦体释卦名义。“利有攸往”,中正有庆。“利涉大川”,木道乃行。以卦体、卦象释卦辞。益动而巽,日进无疆。

  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,与时偕行。施,始豉反。动、巽二卦之德,乾下施,坤上生,亦上文卦体之义。又以此极言赞益之大。

  《象》曰:风雷,益,君子以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。风雷之势,交相帮助。迁善改过,益之大者,而其相益亦犹是也。

  初九,利用为大作,元吉,无咎。初虽居下,然当益下之时,受上之益者也,不可徒然无所报效。故利用为大作,必元吉,然后得无咎。

  《象》曰:“元吉,无咎”,下不厚事也。下本不当任厚事,故不如是,不足以塞咎也。

  六二,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永贞吉,王用享于帝,吉。六二,当益下之时,虚中处下,故其象占与《损》六五同。然爻位皆阴,故以永贞为戒。以其居下而受上之益,故又为卜郊之吉占。

  《象》曰:或益之,自外来也。或者,众无定主之辞。

  六三,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六三阴柔,不中不正,不当得益者也。然当益下之时,居下之上,故有益之以凶事者。盖警戒震动,乃所以益之也。占者如此,然后可以无咎。又戒以有孚中行,而告公用圭也。用圭,所以通信。

  《象》曰:益用凶事,固有之也。益用凶事,欲其困心衡虑而固有之也。

  六四,中行告公从,利用为依迁国。三、四皆不得中,故皆以中行为戒。此言以益下为心,而合于中行,则告公而见从矣。《传》曰:“周之东迁,晋、郑焉依。”盖古者迁国以益下,必有所依,然后能立。此爻又为迁国之吉占也。

  《象》曰:告公从,以益志也。

  九五,有孚惠心,勿问元吉,有孚惠我德。上有信以惠于下,则下亦有信以惠于上矣。不问而元吉可知。

  《象》曰:“有孚惠心”,勿问之矣。惠我德,大得志也。

  上九,莫益之,或击之,立心勿恒,凶。以阳居益之极,求益不已,故莫益而或击之。立心勿恒,戒之也。

  《象》曰:“莫益之”,偏辞也。“或击之”,自外来也。莫益之者,犹从其求益之偏辞而言也。若究而言之,则又有击之者矣。


梦远书城(guxuo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