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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王


  文王在上,于〈音乌。下同〉昭于天〈叶铁因反〉
  周虽旧邦,其命维新。
  有周不显,帝命不时〈叶上纸反〉
  文王陟降,在帝左右〈叶羽已反〉

  【赋也。于,叹辞。昭,明也。命,天命也。不显,犹言岂不显也。帝,上帝也。不时,犹言岂不时也。左右,旁侧也。○周公追述文王之德,明周家所以受命而代商者,皆由于此,以戒成王。此章言文王既没,而其神在上,昭明于天。是以周邦虽自后稷始封千有余年,而其受天命,则自今始也。夫文王在上,而昭于天,则其德显矣。周虽旧邦,而命则新,则其命时矣。故又曰,有周岂不显乎,帝命岂不时乎。盖以文王之神在天,一升一降,无时不在上帝之左右。是以子孙蒙其福泽,而君有天下也。春秋传,天王追命诸侯之词曰,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,以佐事上帝。语意与此正相似。或疑恪亦降字之误。理或然也。】

  亹亹〈音尾〉文王,令闻〈音问〉不已。
  陈锡哉周,侯文王孙子〈叶奖里反〉
  文王孙子,本支百世。
  凡周之士,不显亦世。

  【赋也。亹亹,强勉之貌。令闻,善誉也。陈,犹敷也。哉,语辞。侯,维也。本,宗子也。支,庶子也。○文王非有所勉也。纯亦不已,而人见其若有所勉耳。其德不已。故今既没而其令闻犹不已也。令闻不已。是以上帝敷锡于周。维文王孙子,则使之本宗百世为天子,支庶百世为诸侯,而又及其臣子,使凡周之士,亦世世修德与周匹休焉。】

  世之不显,厥犹翼翼。
  思皇多士,生此王国〈叶于逼反〉
  王国克生,维周之桢〈音贞〉
  济济〈上声〉多士,文王以宁。

  【赋也。犹,谋。翼翼,勉敬也。思,语辞。皇,美。桢,干也。济济,多貌。○此承上章而言。其传世岂不显乎。而其谋猷,皆能勉敬如此也。美哉此众多之贤士,而生于此文王之国也。文王之国,能生此众多之士,则足以为国之干,而文王亦赖以为安矣。盖言文王得人之盛,而宣其传世之显也。】

  穆穆文王,于缉熙敬止。
  假〈上声〉哉天命,有商孙子。
  商之孙子,其丽不亿。
  上帝既命,侯于周服〈叶蒲北反〉

  【赋也。穆穆,深远之意。缉,续。熙,明。亦不已之意。止,语辞。假,大。丽,数也。不亿,不止于亿也。侯,维也。○言穆穆然文王之德,不已其敬如此。是以大命集焉。以有商孙子观之,则可见矣。盖商之孙子其数不止于亿。然以上帝之命集于文王,而今皆维服于周矣。】

  侯服于周,天命靡常。
  殷士肤敏,祼〈音灌〉将于京〈叶居良反〉
  厥作祼将,常服黼〈音浦〉〈音许〉
  王之荩〈音尽〉臣,无念尔祖。

  【赋也。诸侯之大夫,入天子之国曰某士,则殷士者商孙子之臣属也。肤,美。敏,疾也。祼,灌鬯也。将,行也。酌而送之也。京,周之京师也。黼,黼裳也。冔,殷冠也。盖先代之后,统承先王修其礼物,作宾于王家。时王不敢变焉。而亦所以为戒也。王,指成王也。荩,进也。言其忠爱之笃,进进无已也。无念,犹言岂得无念也。尔祖,文王也。○言商之孙子,而侯服于周。以天命之不可常也,故殷之士,助祭于周京,而服商之服也。于是呼王之荩臣,而告之曰,得无念尔祖文王之德乎。盖以戒王,而不敢斥言,犹所谓敢告仆夫云尔。刘向曰,孔子论诗,至于殷士肤敏,祼将于京,喟然叹曰,大哉天命,善不可不传于后嗣。是以富贵无常。盖伤微子之事周,而痛殷之亡也。】

  无念尔祖,聿修厥德。
  永言配命,自求多福〈叶笔力反〉
  殷之未丧〈去声〉师,克配上帝。
  宜鉴于殷,骏〈音峻〉命不易〈去声〉

  【赋也。聿,发语辞。永,长。配,合也。命,天理也。师,众也。上帝,天之主宰也。骏,大也。不易,言其难也。○言欲念尔祖,在于自修其德。而又常自省察,使其所行无不合于天理,则盛大之福,自我致之,有不外求而得矣。又言殷未失天下之时,其德足以配乎上帝矣。今其子孙乃如此。宜以为鉴而自省焉,则知天命之难保矣。大学传曰,得众则得国。失众则失国。此之谓也。】

  命之不易,无遏尔躬〈叶姑弘反〉
  宣昭义问,有虞殷自天〈叶铁因反〉
  上天之载,无声无臭〈叶初尤反〉
  仪刑文王,万邦作孚〈叶房尤反〉

  【赋也。遏,绝。宣,布。昭,明。义,善也。问,闻通。有,又通。虞,度。载,事。仪,象。刑,法。孚,信也。○言天命之不易保,故告之使无若纣之自绝于天。而布明其善誉于天下,又度殷之所以废兴者,而折之于天。然上天之事,无声无臭,不可得而度也。惟取法于文王,则万邦作而信之矣。子思子曰,维天之命,于穆不已,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。於乎不显文王之纯,盖曰文王之所以为文也。纯亦不已。夫知天之所以为天,又知文王之所以为文,则夫与天同德者,可得而言矣。是诗首言,文王在上,于昭于天。文王陟降,在帝左右。而终之以此。其旨深矣。】

  文王,七章,章八句。

  东莱吕氏曰,吕氏春秋引此诗,以为周公所作。味其词意,信非周公不能作也。

  今按,此诗一章言文王有显德,而上帝有成命也。二章言,天命集于文王,则不唯尊荣其身,又使其子孙,百世为天子诸侯也。三章言,命周之福,不唯及其子孙,而又及其群臣之后嗣也。四章言,天命既绝于商,则不唯诛罚其身,又使其子孙,亦来臣服于周也。五章言,绝商之祸,不唯及其子孙,而又及其群臣之后嗣也。六章言,周之子孙臣庶,当以文王为法,而以商为监也。七章又言,当以商为监,而以文王为法也。其于天人之际,兴亡之理,丁宁反复至深切矣。故立之乐官,而因以为天子诸侯朝会之乐。盖将以戒乎后世之君臣,而又以昭先王之德于天下也。国语以为,两君相见之乐,特举其一端而言耳。然此诗之首章,言文王之昭于天,而不言其所以昭。次章言其令闻不已,而不言其所以闻。至于四章,然后所以昭明而不已者,乃可得而见焉。然亦多咏叹之言,而语其所以为德之实,则不越乎敬之一字而已。然则后章所谓修厥德而仪刑之者,岂可以他求哉。亦勉于此而已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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