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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五 伊川先生语一(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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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感麟而作春秋,或谓不然,如何?曰:春秋不害感麟而作,然麟不出,春秋岂不作?孔子之意,盖亦有素,因此一事乃作,故其书之成,复以此终。大抵须有发端处,如画八卦,因见河图、洛书。果无河图、洛书。八卦亦须作。 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,此理固深,说则无可说。所以阴阳者道,既曰气,则便是(一作有)二。言开阖,已(一作便)是感,既二则便有感。所以开阖者道,开阖便是阴阳。老氏言虚而生气,非也。阴阳开阖,本无先后,不可道今日有阴,明日有阳。如人有形影,盖形影一时,不可言今日有形,明日有影,有便齐有。 “寂然不动,感而遂通”,此已言人分上事,若论道,则万理皆具,更不说感与未感。 中和,若只于人分上言之,则喜怒哀乐未发既发之谓也。若致中和,则是达天理,便见得天尊地卑、万物化育之道,只是致知也。“素隐行怪”,是过者也;“半途而废”,是不及也;“不见知不悔”,是中者也。 中者,只是不偏,偏则不是中。庸只是常。犹言中者是大中也,庸者是定理也。定理者,天下不易之理也,是经也。孟子只言反经,中在其间。 中庸之书,是孔门传授,成于子思。孟子其书,虽是杂记,更不分精粗,一衮说了。今之语道,多说高便遗却卑,说本便遗却末。“小人之中庸,小人而无忌惮也”,小人更有甚中庸?脱一反字。小人不主于义理,则无忌惮,无忌惮所以反中庸也。亦有其心畏谨而不中,亦是反中庸。语恶有浅深则可,谓之中则不可。 “知天命”,是达天理也。“必受命”,是得其应也。命者是天之所赋与,如命令之命。天之报应,皆如影响,得其报者是常理也;不得其报者,非常理也。然而细推之,则须有报应,但人以狭浅之见求之,便谓差互。天命不可易也,然有可易者,惟有听者能之。如修养之引年,世祚之祈天永命,常人之至于圣贤,皆此道也。 梦说之事,是傅说之感高宗,高宗感传说。高宗只思得圣贤之人,须是圣贤之人,方始应其感。若傅说非圣贤,自不相感。如今人卜筮,蓍在手,事在未来,吉凶在书策,其卒三者必合矣。使书策之言不合于理,则自不验。 陨石无种,种于气。麟亦无种,亦气化。厥初生民亦如是。至如海滨露出沙滩,便有百虫禽兽草木无种而生,此犹是人所见。若海中岛屿稍大,人不及者,安知其无种之人不生于其闲?若已有人类,则必无气化之人。 匹夫之诚感天地,固有此理。如邹衍之说太甚,只是盛夏感而寒栗则有之,理外之事则无,如变夏为冬降霜雪,则无此理。 “配义与道”,即是体用。道是体,义是用,配者合也。气尽是有形体,故言合。气者是积义所生者,却言配义,如以金为器,既成则目为金器可也。 天地之间皆有对,有阴则有阳,有善则有恶。君子小人之气常停,不可都生君子,但六分君子则治,六分小人则乱,七分君子则大治,七分小人则大乱。如是,则(一无此三字,作虽字)尧、舜之世不能无小人。盖尧、舜之世,只是以礼乐法度驱而之善,尽其道而已。然言比屋可封者,以其有教,虽欲为恶,不能成其恶。虽尧、舜之世,然于其家乖戾之气亦生朱、均,在朝则有四凶,久而不去。 离了阴阳更无道,所以阴阳者是道也。阴阳,气也。气是形而下者,道是形而上者。形而上者则是密也。絪缊,阴阳之感。 志、气之帅。若论浩然之气,则何者为志?志为之主,乃能生浩然之气。志至焉,气次焉,自有先后。 医者不诣理,则处方论药不尽其性,只知逐物所治,不知合和之后,其性又如何?假如诃子黄、白矾白,合之而成黑,黑见则黄白皆亡。又如一二合而为三,三见则一二亡,离而为一二则三亡。既成三,又求一与二;既成黑,又求黄与白,则是不知物性(一作理)。古之人穷尽物理,则食其味,嗅其臭,辨其色,知其某物合某则成何性。天有五气,故凡生物,莫不具有五性,居其一而有其四。至如草木也,其黄者得土之性多,其白者得金之性多。 宗子法废,后世谱牒,尚有遗风。谱牒又废,人家不知来处,无百年之家,骨肉无统,虽至亲,恩亦薄。 古人为学易,自八岁入小学,十五入大学,舞勺舞象,有弦歌以养其耳,舞干羽以养其气血,有礼义以养其心,又且急则佩韦,缓则佩弦,出入闾巷,耳目视听及政事之施,如是,则非僻之心无自而入。今之学者,只有义理以养其心。 河北只见鲧堤,无禹堤。鲧堙洪水,故无功,禹则导之而已。 五祀恐非先王之典,皆后世巫祝之(一作诬祀,无之字,诬又作淫)言,报则遗其重者,井人所重,行宁廊也,其功几何? 虽庶人,必祭及高祖。比至天子诸侯,止有疏数耳。 凡物之散,其气遂尽,无复归本原之理。天地间如洪炉,虽生物销铄亦尽,况既散之气,岂有复在?天地造化又焉用此既散之气,其造化者,自是生气。至如海水潮,日出则水涸,是潮退也,其涸者已无也,月出则潮水生也,非却是将已涸之水为潮,此是气之终始。开阖便是易,“一阖一辟谓之变”。 传录言语,得其言,未得其心,必有害。虽孔门亦有是患。如言昭公知礼,巫马期告,时孔子正可(一作合)不答其问,必更有语言,具巫马期欲反命之意,孔子方言“苟有过,人必知之”。盖孔子答,巫马期亦知之,陈司败亦知之矣。又如言伯夷、柳下惠皆古圣人也,若不言清和,便以夷、惠为圣人,岂不有害?又如孟子言“放勋曰”,只当言“尧曰”,传者乘放勋为尧号,乃称“放勋曰”。又如言“闻斯行之”,若不因公西赤有问,及仲由为比,便信此一句,岂不有害?又如孟子、齐王“欲养弟子以万钟”,此事欲国人矜式,孟子何不可处?但时子以利诱孟子,孟子故曰“如使予欲富,辞十万而受万,是为欲富乎?”若观其文,只似孟子不肯为国人矜式,须知不可以利诱之意。舜不告而娶,须识得舜意。若使舜便不告而娶,固不可以其父顽,过时不为娶,尧去治之,尧命瞽使舜娶,舜虽不告,尧固告之矣。尧之告之也,以君治之而已。今之官府,治人之私者亦多,然而象欲以杀舜为事,尧奚为不治?盖象之杀舜,无可见之迹,发人隐慝而治之,非尧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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