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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明皖饷支绌片


  (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)

  再,安徽抚臣英翰,于十月问前来臣营面商军事,深以皖饷支绌为虑。臣亦谓整顿营规,必须月饷略裕,方可下手,断无饷不足数而兵能用命之理。英翰拟请酌提丁漕银两,臣告以河南、山东均系奏留本省丁漕养本省之兵勇,尽可援例奏请。顷准英翰函称,业经奏奉谕旨交部核议,经部议驳。拟再奏乞天恩,并属臣列衔会奏等因。

  臣因病未能回任,不便会衔具奏。惟酌提丁漕银两之议,英翰曾与臣再三商酌,臣深知皖营兵勇除饷票外,月支一两八钱,较之他省为最少。而十年以来,皖军久有饥困之名,实因饷项不敷,有难以整顿者。欲力变从前之习,不可不筹有着之饷。而目前制捻之策,亦须各省兵力均足自强,乃可徐图会剿,于大局殊有关系。即使皖军每人每月加饷数钱,或加至一两,尚不如淮、湘各勇之多,亦不及齐、豫各军之数,如英翰再疏吁请,可否仰恳天恩俯如所请,出自逾格鸿慈。谨附片陈明,伏乞皇太后、皇上圣鉴训示。谨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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