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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兵勇不可复用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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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咸丰五年四月初一日) 奏为湖北兵勇不可复用,大江北岸宜添劲旅,敬陈管见,仰祈圣鉴事。 窃查武、汉两城,三次沦陷,固由守御不善,而兵勇积习之坏,亦实有万不可用者。盖鄂中两府一镇,繁华甲于天下。督、抚两标之兵习于淫侈,偷惰已久,不可用矣。自咸丰二年粤匪至鄂,迄今不满三载,而全兵覆败大溃者五次。其间小溃小败不可胜数。二年腊月初四日,粤匪以地道轰破城垣,逆旗犹未登城,而城内外兵勇,已狂奔四窜,逃匿各县,是为第一次大溃。 三年春间,署督臣张亮基等招复溃兵,添招练勇,击粤匪于团风,剿土匪于通城、广济,稍有起色。九月十三日。田家镇失防,水陆兵勇同时弃甲回奔,是为第二次大溃。 其时,臣函致前督臣吴文镕,谓鄂省之兵,视奔溃为故常,不宜再行收集,必须改弦更张,另募额兵,另招练勇,而后可以成军,而后可以言战。吴文镕未及更改,即被崇纶参劾,仓卒出师。四年正月十五日堵城之役,十三营均被踏毁,将弁、兵勇尽数逃散,是为第三次大溃。崇纶、青麟等收复溃兵并广募湖南、四川之勇,支持数月,饷尽援绝。六月初二日,奸细窃发,贼旗人城,青麟率兵勇奔赴湖南,沿途逃散大半,是为第四次大溃。 臣与提臣塔齐布等奉命东征,仰仗天威,幸复武汉。督臣杨霈复收溃兵,又招湖北、河南之勇,新、旧兵勇数近三万,兵力不为不厚。杨霈屡次奏报咨文,亦自叙其战功之多,士卒之劲,意谓可简练精锐,顿改旧规矣。不图广济一败,退至蕲水,又退至汉口,又退至德安、枣阳,万余兵勇,或从之以行,或星散无归,是为第五次大溃。 夫古今所以激励军士者,重赏以鼓好胜之心,严刑以诛奔溃之卒,故可用也。今湖北兵勇既不好胜,又不畏刑,视溃散为常行之道,恬然不以为怪。若因循不改,其可笑必更有甚于今日者。臣愚以为宜变易前辙,扫除其迹而更张之。凡标兵之求归行伍者,一概不收;凡练勇之曾经败溃者,亦不复用。大抵山僻之民多犷悍,水乡之民多浮滑,城市多游惰之习,乡村多朴拙之夫。故善用兵者,尝好用山乡之卒,而不好用城市近水之人。 臣愚以为欲另募湖北额兵,宜在襄阳、郧阳等属深山穷谷之中,招选寒苦力作之民,择其英鸷者编入兵籍,假以时日而训练之。与武、汉、德安等府远相隔绝,使向来之溃兵溃勇浮游无归者,不得改名而混入其中。然后可得一旅之劲兵,而免致虚糜数万之饷。古之谋大事者,克一二名城不以为喜,得一二良将、数千精卒则以为大喜;失一二名城不以为忧,失一二良将、损伤数十壮士则以为忧;即素称精劲之师,或积劳而疲,或饷匮而散,或不和而骄蹇,则愈引以为忧。今日湖北之事,省城不遽收复,尚不足患;惟通省无一劲兵精卒,乃为无穷之患。虽调他省之兵幸而克复,而本省无强兵守之,亦终非可久之道。臣愚以为湖北之急务,在于另募额兵,另招新勇。 目前之收复鄂垣在此,异日之保守楚疆亦在此。效虽稍迟,而事属至切。前者二月二十七日,臣具奏江北宜添两路劲兵,外一路沿江岸而下,内一路循涌岳之麓,由蕲、广而出宿、太,请旨饬下副都御史袁甲三募寿州、光州之勇,出汉、黄之背,不知我皇上已俞允否?如未蒙允准,则江北千里极为空虚。无论江面不能清,武昌庐州不能复,即使侥幸而肃清、恢复,而流贼四散,旁出横逸,截我后路,已清之江面不旋踵而梗塞,已复之城垣不旋踵而复失。去冬之事,即前车之鉴,不可不早为之所也。 伏乞我皇上廑念南服,神算独操,纵袁甲三不克西上,亦恳饬筹一枝劲旅,疾出黄州之背。并恳饬下湖北督抚,另立新军,将前此溃兵溃勇,一概革除。荡涤旧习,重振军威,使江之北岸得两路足恃之兵,可合可分,可内可外,不特有益于大局,即臣等南岸之陆兵、上下两处之水师,亦皆得所凭借,得所联络,有恃以不恐矣。所有请撤湖北兵勇,另立新章,江北一岸宜添劲旅缘由,恭折附驿驰奏,伏乞皇上圣鉴,训示施行。谨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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