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曾国藩 > 曾国藩书札4 | 上页 下页 |
复李次青 咸丰十年八月十八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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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宁防溃兵溃勇,仆有告示稿一纸、护票稿一纸。如尊处探得宁郡实已失守,溃兵实已西来,则请尊处一面照缮告示四五张贴于徽州左近,一面飞报敝处,以便多缮多贴。如宁国失守之信不确,不可乱贴。至要至要。 一、礼前后河溪等四营二千三百人,即日可至徽州。宁郡未失,则四营赴旌德。宁郡果失,则四营赴绩溪。 一、贵军须饷万金,应即照准。有则一次领去。无则分两次领,亦不出十日也。廖道解宁之万二千金,尽可动用。请即照告示中之法用之。如宁郡未失,须交凯章带解,不可动用也。 一、贵军请全数守徽,不必分营赴绩。徽郡如有贼来犯,是阁下之专责。徽兵如再闹饷,当严拿重办,亦是阁下之责。此外之事,阁下不必兼管。职专则心一也。徽兵七月以前欠饷,仆不能管,亦不能出示,实无银钱。阁下岂全不知耶?目下兵勇恶习,驱之不去,杀之不畏,仅仅看操、禁烟等空言,岂遂知难而退耶? 一、大军以景德镇、建德两路为来路,仆在此兼辖之。又池、黟、太、石,皆在西边,惟祁门扼西之要,仆不可赴徽郡也。万一绩溪有疏,坚守徽、祁、旌、太,自可安稳。凯军即以霆军为饷道,亦无不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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