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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国藩书札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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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李申夫 咸丰九年十月二十八日
骄气、惰气等语,却不宜与人说及,此等默察之而默救之可耳。凡与诸将语,理不宜深,令不宜烦,愈易愈简愈妙也。不特与诸将语为然,即吾辈治心、治身,理亦不可太多,知亦不可太杂,切身日日用得着的不过一、两句,所谓守约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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