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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吴制军 咸丰三年十月十四日


  接奉大咨,令派兵勇赴鄂。初十日奉呈一函,言令王璞山带勇三千往援,想已收到。

  顷得中丞回信,与国藩意见相合,大约日内可起行。惟带勇之人,实难其选。璞山血性过人,而才器难以驭众。前将三百六十,则恢张有余;今加至三千,则恐照料不周,前已将信稿呈阅矣。此外,官场如平江林令,代理兴宁之孙令,颇能自将一军,而仓卒不能调遣。国藩昨已书嘱夏观察带兵一行,而省垣需才,恐不果行。绅士中亦有数人可用,目下俱以他务不得往。到鄂以后,将湘勇交朱石樵刺史,或少得力耳。

  吾师昨咨中丞,请南省筹拨银二三万解鄂。现在有委员解广东饷银十万往江南大营。国藩思天下大局,能通南北之咽喉者惟鄂,能扼长江之中枢者惟鄂。此时之鄂,视金陵更为吃紧。武昌兵勇近万人,万一饷需不继,一旦溃散,岂复可问!已函商中丞,竟将此项粤饷,全解鄂省支用。权其轻重缓急,不得不出于此,或由中丞奏,或由吾师奏,想朝廷亦必深谅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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