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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九弟·咸丰十一年六月二十九


  沅弟左右:

  望溪先生之事,公私均不甚惬。

  公牍中须有一事宝册,将生平履历,某年中举中进士、某年升官降官、某年得罪、某年昭雪及生平所著书名,与列祖褒赞其学问品行之语,一一胪列,不作影响约略之词,乃合定例。望溪两次获罪,一为戴名世《南山集》序,入刑部狱;一为其族人方某挂名逆案,将方氏通族编入旗籍,雍正间始准赦宥,免隶旗籍,望溪文中所云“因臣而宥及合族者”也。今欲请从祀孔庙,须将两案历奉谕旨一一查出,尤将国史本传查出,恐有严旨碍眼者,易于驳诘。从前人祀两庑之案,数十年而不一见,近年层见迭出,几于无岁无之。去年大学士九卿等议复陆秀夫从祀之案,声明以后外间不得率请从祀。兹甫及一年,若遽违新例而入奏,必驳无疑。右三者,公事之不甚惬者也。

  望溪经学勇于自信,而国朝巨儒,多不甚推服。《四库书目》中于望溪每有贬词,《皇清经解》中并未收其一册一句。姬传先生最推崇方氏,亦不称其经说。其古文号为一代正宗,国藩少年好之,近十余年亦别有宗尚矣。国藩于本朝大儒,学问则宗顾亭林、王怀祖两先生,经济则宗陈文恭公,若奏请从祀,须自三公始。李厚庵与望溪,不得不置之后图。右私志之不甚惬者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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