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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九弟·咸丰十一年五月初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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沅弟左右: 刘玱林之被擒,余于初六接杨厚庵信始知之,闻已肢解,将头函送菱湖以示众贼,今而后喜可知也。 今早办文调鲍军由浔援瑞。陈舫仙初至东流,东征局带解弟处之二万两、二万串,余欲拨六千金发舫仙新营一月口粮。盖新营无饷,诸事不便,不比老营尚可支持。或俟江西饷到拨还,或抵偿华阳镇借款,皆可。弟借提华阳厘局万串,兄已代偿四千金矣。韦部二营,厚庵已调赴池州否?若未去,弟尽可遣去。安庆守濠,殊非易易也。润帅于安庆守事,闻将录弟禀入告。弟禀毫无铺张,在近日为仅见之事。然言名则保举同,言利则口粮同,又何必铺张哉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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