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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九弟·咸丰十年十月初五


  沅弟左右:

  初四日接奉二十日寄谕,夷务和议已成,鲍军可不北上。九月初六日请派带兵入卫一疏,殆必不准,从此可一意图东南之事。

  安庆所挑余亲兵两哨,若悉系上选,恐狗贼来援,打仗又少些好手。弟细心斟酌,或待击退狗援后,再令两哨南渡,亦无不可。余前二十八日一缄,谓不须挑人来祁,是恐安庆挑出好手,难当大敌也。此次商令缓来,则专为恐扯薄安庆起见,弟细酌之。贼若有大股从练潭来集贤关,弟军足支持二三日否?千言万语都不要紧,惟此是性命关头。次青以不能战守,身败名裂。弟所争者,在能守与否,若能守住四五日,则希庵之援兵必至矣。专意待希之救,万一希被桐城等处之贼牵制,不能援怀,亦事势之所时有。弟此刻与诸将约定,预为守营五日昼夜不息之计。贼初来之日,不必出队与战,但在营内静看,看其强弱虚实。看得千准万准,可打则出营打仗,不可打则始终坚守营盘,或有几分把握。闻迪庵于六年八月在武昌击石逆援贼,即坚守静待之法。每日黎明,贼来扑营,坚守不动,直至申酉间始出击之,故无日不胜。

  希庵新授皖臬,莫令当撤委,令希查办。弟详复之件,尽可呈上,而莫之劾否?不系乎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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