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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诸弟·咸丰四年六月二十三


  澄、温、沅、季四位老弟左右:

  二十二日彭四到,接父大人手谕及诸弟来信,欣悉一切。

  二十日折差归,阅京报,袁漱六于五月十三日引见,得御史,十五日特旨放江苏苏州府遗缺知府。渠写信回,要其家专人至京,渠有多少事要交代。兄因各捐生事,亦欲造册专人至京,如袁家人去,即与之同行也。余前奏捐事,部议已准,兹钞付回。

  广西水勇于十八日杀死祁阳勇七人,日内严查逞凶下手之犯,必须按律严办。

  湖北青抚台带来之兵勇,大约二万金乃可了事。饥困之后甚安静,不闹事也。

  余拟于七月初六起行,甲三、甲五二人,可令其来省送我。盖少年之人,使之得见水陆军旅之事,亦足以长见识;且子侄送我,亦至理之不可少者也。

  书不一一,余俟续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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