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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九弟·季弟治身以不药二字为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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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同治元年七月二十日〕 沅弟、季弟左右: 季弟病似疟疾,近已痊愈否?吾不以季弟病之易发为虑,而以季弟好轻下药为虑。 吾在外日久,阅事日多,每劝人以不服药为上策。吴彤云近病极重,水米不进,已十四日矣。十六夜四更,已将后事料理,手函托我,余一概应允,而始终劝其不服药。自初十日起,至今不服药十一天,昨夜竟大有转机,疟疾减去十之四,呃逆各症,减去十之七八,大约保无它变。希庵五月之季,病势极重,余缄告之,云:治心以广大二字为药,治身以不药二字为药,并言作梅医道不可恃。希乃断药月余,近日病已痊愈,咳嗽亦止。是二人者,皆不服药之明效大验。 季弟信药太过,自信亦太深,故余所虑不在于病,而在于服药。兹谆谆以不服药为戒,望季曲从之,沅力劝之,至要至嘱。 季弟信中所商六条,皆可允行。回家之期,不如待金陵克后乃去,庶几一劳永逸。如营中难耐久劳,或来安庆闲散十日八日,待火轮船之便,复还金陵本营,亦无不可。若能耐劳耐烦,则在营久熬更好,与弟之名曰贞,号曰恒者,尤相符合。其余各条皆办得到,弟可放心。 上海四万尚未到,到时当全解沅外,东征局于七月三万之外,又有专解金陵五万,到时亦当全解沅处。东局保案自可照准,弟保案亦日内赶办。雪琴今日来省,筱泉亦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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