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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诸弟·不和未有不败者


  〔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〕

  澄侯、温甫、子植、季洪四弟足下:

  久未遣人回家,家中自唐二、维五等到后,亦无信来,想平安也。

  余于廿九日自新堤移营,八月初一日至嘉鱼县。初五日自坐小舟至牌洲看阅地势,初七日即将大营移驻牌洲。水师前营、左营、中营自又七月廿三日驻扎金口。廿七日贼匪水陆上犯,我陆军未到,水军两路堵之,抢贼船二只,杀贼数十人,得一胜仗。罗山于十八、廿三、廿四、廿六等日得四胜仗。初四发折俱详叙之,兹付回。

  初三日接上谕廷寄,余得赏三品顶戴,现具折谢恩,寄谕并折寄回。余居母丧,并未在家守制,清夜自思,局蹐不安。若仗皇上天威,江面渐次肃清,即当奏明回籍,事父祭母,稍尽人子之心。

  诸弟及儿侄辈,务宜体我寸心,于父亲饮食起居十分检点,无稍疏忽,于母亲祭品礼仪必洁必诚,于叔父处敬爱兼至,无稍隔阂。兄弟姒娣,总不可有半点不和之气。凡一家之中,勤敬二字能守得几分,未有不兴;若全无一分,未有不败。和字能守得几分,未有不兴;不和未有不败者。诸弟试在乡间将此三字于族戚人家历历验之,必以吾言为不谬也。

  诸弟不好收拾洁净,比我尤甚,此是败家气象。嗣后务宜细心收拾,即一纸一缕,竹头木屑,皆宜捡拾伶俐,以为儿侄之榜样。一代疏懒,二代淫佚,则必有昼睡夜坐,吸食鸦片之渐矣。四弟九弟较勤,六弟季弟较懒,以后勤者愈勤,懒者痛改,莫使子侄学得怠惰样子,至要至要。子侄除读书外,教之扫屋、抹桌凳,收粪、锄草,是极好之事,切不可以为有损架子而不为也。

  前寄来报笋(曝笋)殊不佳,大约以盐菜蒸几次,又咸又苦,将笋味全夺去矣。往年寄京有曝竹,今年寄营有曝盐菜,此虽小事,亦足见我家妇职之不如老辈也,因便附及,一笑。烦禀堂上大人,余不一一。

  兄国藩手草,八月十一。

  坐小舟至金口看营,船太动摇,故不成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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