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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诸弟·牢骚太甚者,其后必多抑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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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咸丰元年九月初五日〕 澄侯、温甫、子植、季洪四弟足下: 日来京寓大小平安,癣疾又已微发,幸不为害,听之而已。湖南榜发,吾邑竟不中一人。沅弟书中,言温弟之文,典丽鹬皇,亦尔被抑,不知我诸弟中将来科名究竟何如?以祖宗之积累,及父亲、叔父之居心立行,则诸弟应可多食厥报。以诸弟之年华正盛,即稍迟一科,亦未遽为过时。特兄自近年以来,事务日多,精神日耗,常常望诸弟有继起者,长住京城,为我助一臂之力。且望诸弟分此重任,余亦欲稍稍息肩,乃不得一售,使我中心无倚。 盖植弟今年一病,百事荒废,场中之患眼疾,自难见长。温弟天分,本甲于诸弟,惟牢骚太多,性情太懒,前在京华,不好看书,又不作文,余心即甚忧之。近闻还家以后,亦复牢骚如常,或数月不搦管为文。吾家之无人继起,诸弟犹可稍宽其责,温弟则实自弃,不得尽诿其咎于命运。 吾尝见友朋不中牢骚太甚者,其后必多抑塞,如吴檀台、凌荻舟之流,指不胜屈。盖无故而怨天,则天必不许;无故而尤人,则人必不服。感应之理,自然随之。温弟所处,乃读书人中最顺之境,乃动则怨尤满腹,百不如意,实我之所不解。以后务宜力除此病,以吴檀台、凌荻舟为眼前之大戒。凡遇牢骚欲发之时,则反躬自思,吾果有何不足,而蓄此不平之气,猛然内省,决然去之。不惟平心谦抑,可早得科名,亦且养此和气,可以消减病患。万望温弟再三细想,勿以吾言为老生常谈,不直一哂也。 王晓林先生为钦差,昨有旨命其署江西巡抚,余署刑部,恐须至明年乃能交卸。袁漱六昨又生一女,凡四女,已殇其二,又丧其兄,又丧其弟,又一差不得,甚矣穷翰林之难当也!黄麓西由江苏引入京,迥非昔日初中进士时气象,居然有经济才。 王衡臣于闰月初九引见,以知县用,后于月底搬寓下洼一庙中,竟于九月初二夜无故遽卒。先夕与同寓文任吾谈至二更,次早饭时,讶其不起,开门视之,则已死矣。死生之理,善人之报,竟不可解。 邑中劝捐弥补亏空之事,余前已有信言之,万不可勉强勒派。我县之亏,亏于官者半,亏于书吏者半,而民则无辜也。向来书吏之中饱,上则吃官,下则吃民,名为包征包解。其实当征之时,则以百姓为鱼肉而吞噬之;当解之时,则以官为雉媒而拨弄之。官索钱粮于书吏之手,犹索食于虎狼之口,再四求之,而终不肯吐,所以积成巨亏。并非实欠在民,亦非官之侵蚀入己也。 今年父亲大人议定粮饷之事,一破从前包征包解之陋风,实为官民两利,所不利者,仅书吏耳。即见制台留朱公,亦造福一邑不小,诸弟皆宜极力助父亲大人办成此事。惟捐银弥亏,则不宜操之太急,须人人愿捐乃可。若稍有勒派,则好义之事,反为厉民之举,将来或翻为书吏所藉口,必且串通劣绅,仍还包征包解之故智,万不可不预防也。 梁侍御处银二百,月内必送去,凌宅之二百,亦已兑去。公车来,兑六七十金为送亲族之用,亦必不可缓,但京寓近极艰窘,此外不可再兑也。 邑令既与我家商办公事,自不能不往还,然诸弟苟可得已,即不宜常常入署。陶、李二处,容当为书。本邑亦难保无假名请托者,澄弟宜预告之。 国藩手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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