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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祥墓志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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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太常博士吴君墓志铭 君讳祥,字某,姓吴氏,事宋为太常博士。年六十二,某年某月某日以官卒于家。卒之若干日,葬真州扬子县之某乡某原。 初,君从进士试,屡不中。年四十余始中第,为吉州军事推官。归,以选为开封府开封县丞。大臣称其材,遂为秘书省著作佐郎,知考城县,又知河中府之龙门县,再迁为博士,知蕲之蕲水县。父丧除,朝京师,疾作,遂求归真州。真州,君家也。初,君之屡斥于进士也,既自力学问,充其业,又帅其弟,务刻苦,养其亲。入其门内,尊安其卑,卑慕其尊,一时皆称之。及从事于吉州,弟已死,君夫妇痛自节衣食,遂能嫁其孤女若干人,皆不失所时。其在开封,衣食常不自足,而亲戚故旧之至京师者,多以君为归。其丧父也,以家之有无葬,故葬不缓。亲戚或忧其贫,欲出钱为基址,谓君一强出,可以取其赢。君叹曰:“吾不敏,既位于朝,贫我素也,丧乃欲为利乎?”平居恂恂,不与犯者校,及其自守,人亦不能移也。官归,常僦屋以居,既卒,几不能葬。 曾大父某。大父某。父某,以君之恩为大理评事。妣某氏,某县太君。太君之丧,君致其哀有过人者。妻朱氏,某县君,余姨也,有助于君。子曰某,女嫁亳州观察推官张天经。既葬,某为碣于墓,而与天经来乞铭于巩。天经以材名,人皆曰其尚能存君之家者。铭曰: 维吾先君,太王之嫡。禅圣图民,于东窜迹。 其后孔蕃,以国为氏。君绍厥宗,其德则类。 俭著于家,勤著于身。不苟其赢,卒死于贫。 维时之人,命士大夫。缟冠素盖,争利于途。 曾不君慕,顾或笑之。非彼可议,维世足欷。 较于铭章,君有则多。以遗其孥,非厚如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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