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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书延平本后记


  朱熹

  临汀杨方得九江故家传本,校此本,不同者十有九处。然亦互有得失。其两条此本之误,当从九江本:如理性命章云“柔如之”,当作“柔亦如之”。师友章当自“道义者”以下析为下童。其十四条,义可两通,当并存之:如诚几德章云“理”曰“礼”,“理”一作“履”。慎动章云:“邪动”,一作“动邪”。化章一作“顺化”。爱敬章云:“有善”,此下一有“是苟”字。“学焉”,此下一有“有”字。“曰有不善”,一无此四字。“曰不善”,此下一有“否”字。乐章云:“优柔平中”,“平”一作“乎”。“轻生败伦”,“伦”一作“常”。圣学章云:“请闻焉”,“闻”一作“间”。颜子章云:“独何心哉”,“心”一作“以”。“能化而齐”,“齐”一作“济”,一作“消”。过章,一作仲由。刑章云;“不止即过焉”“即”一作“则”。其三条,九江本误,而当以此本为正:如太极说云:“无极而太极”,“而”下误多一“生”字。诚章云:“诚斯立焉”,“立”误作“生”。家人睽复无妄章云:“诚心复其不善之动而已矣”“心”误作“以”。凡十有九条。今附见于此,学者得以考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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