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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敦颐墓碣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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濂溪先生墓碣铭(宋 蒲宗孟) 始予有女弟,明爽端淑,欲求配而未之得。嘉祐己亥,泛蜀江,道合阳,与周君语,三日三夜。退而叹曰:“世有斯人欤!真吾妹之敌也。”明年以吾妹归之。 周君世为营道人,始名敦实,避英宗藩邸名,改敦颐。曾祖从远,祖智强,皆不仕。父辅成,贺州桂岭县令,累赠谏议大夫。母郑氏,仙居县太君。君少孤,养于舅家。郑舅为龙图阁学士,以恩补君试将作监主薄。自其穷时,慨然欲有所施,以见于世。故仕而必行其志,为政必有能名。初从吏部调洪州分宁主簿。未几,南安狱上屡覆。转运使荐君为南安军司理参军。移郴州郴县令,又为桂阳令。分宁有狱不决,君至一讯立辨。邑人惊诧曰:“老吏不如也。”南安囚,法不当死,转运使欲深治之。君争不胜,投其司理参军告身以去。曰:“如此尚可仕乎!杀人以媚人,吾不为也。”转运使感悟,囚卒得不死。自桂阳,用荐者言,改大理寺丞,知洪之南昌。南昌人见君来,咸曰:“是能辨分宁狱者,吾属得所诉矣。”君益思以奇自名,屠奸剪弊,如快刀健斧,落手无留。富家大姓,黠胥恶少,惴惴怀恐,不独以得罪于君为忧,而又以污善政为耻也。江之南九十余邑,如君比者无一二。改太子中舍,签书合州判官事,转殿中丞,赐五品服。一郡之事,不经君手,吏不敢决;苟下之,民不肯从。蜀之贤人君子莫不喜称之。今资政殿学士赵公为使者,小人阴中君。赵公惑,比去,尚疑君有过。 嘉祐中,转国子博士,通判虔州。赵公来守虔,熟视君所为,执君手曰:“几失君矣!今日乃知周茂叔也。”英宗登极,迁尚书虞部员外郎。虔大火,焚其州,改通判永州,转比部员外郎。今上即位,迁驾部员外郎。 熙宁元年,擢授广南东路转运判官。三年,转虞部郎中,提点本路刑狱。君以朝廷躐等见用,奋发感历。不惮出入这勤,瘴毒之侵,虽荒崖绝岛,人迹所不至处,皆缓视徐按,务以洗冤泽物为己任。设施置措,未及尽其所为,而君已病矣。病且剧,念其母未葬,求南康以归。葬已,君曰:“强疾而来者为葬耳,今犹欲以病污麾绂耶”!上南康印,分司南京。赵公再尹成都,闻君之去,拜章乞起君。朝命及门,疾已革。 熙宁六年六月七日卒,卒年五十七。嗟乎茂叔,命止斯乎! 先时以书抵宗孟曰:“上方兴起数百年,无有难能之事,将图太平,天下微才小智苟有所长者,莫不皆获自尽。吾独不能补助万分一,又不得窃须臾之生,以见尧舜礼乐之盛,今死矣,命也!”其语如此,呜呼!可哀也已! 初娶陆氏,缙云县君;再娶吾妹,德清县君。 二子寿、焘,皆太庙斋郎。 君自少信古喜义,以名节自高。李初平守郴,与君相好,不以部中吏待君。初平卒,子幼,不克葬。君曰:“吾事也。”往来其家,终始经纪之。虽至贫,不计赀,恤其宗族朋友。分司而归,妻子饘粥不给,君旷然不以为意也。生平襟怀飘洒,有高趣,常以仙翁隐者自许。尤乐佳山水,遇适意处,终日徜徉其间。酷爱庐阜,买田其旁,筑室以居,号曰濂溪书堂。乘兴结客,与高僧道人,跨松萝,蹑云岭,放肆于山巅水涯,弹琴吟诗,经月不返。及其以病还家,犹篮舆而往,登览忘倦。语其友曰:“今日出处无累,正可与公等为逍遥社,但愧以病来耳。” 君之卒,四月十六日,二甥求吾铭。将以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葬君于江州德化县德化乡清泉社。 吾尝谓茂叔为贫而仕,仕而有所为,亦大概略见于人,人亦颇知之。然至其孤风远操,寓怀于尘埃之外,当有高栖遐遁之意,则世人未必尽知之也。于其死,吾深悲焉!故想象君之平生,而写其所好,以寄之铭云。 铭曰: 庐山之月兮暮而明,湓浦之风兮朝而清。 翁飘飖兮何所,琴悄寂兮无声! 杳乎欲诉而奚问,浩乎欲忘而难平! 山巅水涯兮,生既不得以自足, 死而葬乎其间兮,又安知其不为清风白月, 往来于深林幽谷,皎皎而泠泠也! 形骸归此,适所愿兮,攸安攸宁! (胡案:此文似曾被朱熹修改过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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