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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氏全归庵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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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阳李靖民氏既葬其考蒙齐公于鹿山先茔之附,其冢舍曰“全归”,盖取公垂终语以名。繂石且既铭,顾全归未有记者,以之属予曰:“吾子辱与某友,幸慈而畀之言,不唯其不肖孤之光,先子有之,将不悼其龄不六十也。” 予唯曾子之言曰“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,可谓孝矣”;又曰“不亏其体,不辱其身,可谓全矣”,然其全有二焉,全体也、性行也。性行弗全而谓体全,其全弗当也。曾子之启手足全也,而慎五孝以恐恐乎,虑辱其身以及其亲者,全之至也。 按铭者言:公生宋末,年十三丁改物之会,不幸大军掠之以北,遂为帅者伟兀氏家儿,服其巾裳,习其语言文字,越七年始获南旋,而母夫人逝矣。公泣血追服、葬祭皆如礼甚。又十年,朝廷开国字学诸郡,公以通国字,首为本郡学教授,居官六年,记试弦之史译实创于公。书上吏部,将改调,而公无仕志,且寻隐竹林,期尽其馀龄。属纩不乱,语诸子不及家事,惟诵曰“鸢飞戾天,鱼跃于渊”。又曰“全吾生以归之,期从先人于九京也”。公之始末如此。 或者病其出与处迕,行于性乖,谓之全,果合子舆氏之训乎?余曰:“孝有幸不幸,父母俱存,室家胥庆,服勤以终养;不服暗,不临危,以保其遗体,此人子之至愿。及变故猝至,不获保有其身,而隔截其亲,此人子之不幸也。公之不幸丁虏身,乐正子之不幸丁创足也。公之不幸,曾何伤于孝乎?追服葬祭之尽其礼,曾何惭于性之全乎?君子道贯精粗,行周隐显。公之史译成而身退,仕止久速之各适,其可也,又何惭于行之全乎?若是,则公之奉身兢兢,获归全于地下从先人者,非徒以全体为幸也矣!” 靖民闻言起再拜曰:“吾先子之全归,微斯文,几不免。父母既没,慎行其身,不遗父母恶名,不肖孤敢不重幸?请勒诸石为记,尚有以儆吾后之全,世世无忝云。” 至正八年九月己未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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