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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稹公文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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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书、门下牒御史台
牒:
奉敕:
“积习多年,成此乖越,然在长吏,合寻根由。循失政之规,置无名之税,虽原情可恕,而在法宜惩。观察使宜罚一月俸,刺史各罚一季俸。仍令自元和四年已后禁断。”
牒至,准敕故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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