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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书、门下牒御史台


  牒:

  奉敕:

  “积习多年,成此乖越,然在长吏,合寻根由。循失政之规,置无名之税,虽原情可恕,而在法宜惩。观察使宜罚一月俸,刺史各罚一季俸。仍令自元和四年已后禁断。”

  牒至,准敕故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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