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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稹公文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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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真长等加官制
敕:
臣藩洎逢吉、尚书于陵所请剑南西川节度判官某官赵真长等,皆以文学政事,得参公选。观其列状,尉荐甚勤,人各有志,朕无不可。矧以羊祜之风流尽在,文翁之学校复兴,咨尔真长等,无替令猷,勉当毗赞。淮河之师旅近息,荆江之赋入素殷,咨尔应等,无瘝厥官,以扰生聚。各扬乃职,用副朕怀。
真长可行某官,依前充职,应可某官充户部巡官勾当河南、淮南等道两税,余如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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