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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高釴守起居郎依前充史馆修撰何士乂尚书水部员外郎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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敕: 行而不息者时也,久而不可泯者书也,微史氏,吾其面墙于尧舜禹汤之事矣。尚书郎亦有会计奏议之重,非博达精究之才,其可以充备兹选乎?高釴、何士乂等,富有,文章,优于行实,捃拾匡益,殆无阙遗。前以东观择才,因而命釴,视其所以,足见书词。俾伺朕之起居,遂编之于简牍,不亦详且实耶。而士乂亦以久次当迁,移补郎位,允膺清秩,无忘慎终。 釴可守起居郎依前充史馆修撰,士乂可尚书水部员外郎,余如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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