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王阳明 > 三征公移逸稿 | 上页 下页 |
行吉安府禁止镇守贡献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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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二十日 据吉安府御千户所旗甲马思禀称:“蒙所批差,领解镇守江西太监王发买葛布银三封,及本所出备葛布折银并贡礼银三千两,前赴本镇。今因途阻,不敢前去”等情。参照该所掌印官,既该镇守衙门发银买布,若势不容已,只合照价两平收买为当。乃敢不动原封,分外备办礼银馈送,若非设计巧取,必是科克旗军,事属违法,本当参拿究问。但今江西变乱,姑行从轻查理。为此牌仰吉安府,即查前项布价并贡献礼银,务见的确。如称各军名下粮银,就仰会同该所,唱名给散,取领备照。若是各官自行出备,合仰收入官库,听候军饷支用,毋得纵容侵收入已。及查报不实,未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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