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王阳明 > 三征公移逸稿 | 上页 下页 |
批南宁卫给发土官银两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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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十八日 据南宁卫申:“原收王仲金赔偿都康州银二百两,令官男冯一差头目黄淰等四人来领。”看得王仲金赔偿银两,既该冯一差有的当头目黄淰,赍有该州印信领状前来关领,仰卫审验是实,即将银两照数给与黄淰等带领回州,付与冯一收受,取收过日期回报。仍行该道守巡官备行冯一、王仲金,务要洗涤旧嫌,讲信修睦,各保土地人民,安分守已,同为奉法循礼之官,共享太平无事之乐。如其不能自为主张,听信小民扇惑,规图近利,怀挟前仇,徒使利分下人,恶归一己,贯满罪极,灭身亡家,前车可鉴,后悔何及,各遵照奉行。此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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