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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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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隆庆初修《世宗实录》时,政府惜费,停差进士职官采访,即行提学官负责纂修。浙江提学委杭学廪生田艺蘅协同整理,艺蘅曾记当时文移条例于其所著《留青日札》中,录之以见原委: 纂修实录事宜:浙江等处提刑按察司提督学校佥事林大椿为纂修实录事,案准本司关准,浙江布政使司照会,呈准礼部照会前事,该本部题,祠祭清吏司案呈,案照先奉本部送该,本部奏节该,钦奏敕谕:纂修《世宗肃皇帝实录》一应合行事宜,悉照例举行,钦此云云。为照先朝纂修实录,例差办事进士往各处采取事迹。近因进士俱已选授,是以拟差职官,今职官又无应差人员役,当另行议处。臣查得各处提学官,职专文学之司,兼有地方之职,委之采取,事尤易集。合无本部将合行取勘事件,一面移咨都察院转行南、北直隶提学御史,一面照会十三布政司,转行按察司各提学官,将所属地方各项事迹,查照开去款目,俱自正德十六年四月起,至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止,挨序年月,分别事类,务要考核精明,收录公当,编类造册,俱限本年十二月以里纂完,径自差官具奏,册送史馆,以备采择。如有稽迟及草率者,听本部查出参究,庶几责任有归,事体简便,而纂修不致有误云,隆庆元年(1567)五月十三日奉旨。 一、郡县境内之人,曾授内外文武官职,有功迹显著及丘园之士、曾遇优奖者,今虽亡殁,应有行状、神道碑、墓志、圹志等文及曾有所上章奏之类,抄录类进,以凭去取。不许将庸常之人,徇情虚饰妄报。 一、凡境内孝子顺孙,忠臣烈士,义夫节妇,曾经旌表及奉旨褒谕者,详悉开报。 一、各处递年行过事件,有干系纂修,可为劝惩者,今开去条件,虽不尽载,皆须逐一点检见报。 提学道札付本学廪生田艺蘅,学有家传,文长纪事。其谕本学合令前来协同整理,庶几有裨于大典,当无负厥初心也。右札付杭州府儒学。 艺蘅对当时所颁采辑条例,甚为不满,《留青日札》云: 因考(弘治十十二月所颁实录条例)一:文武官员不问职之大小云云,谨案今无大小二字,以致卑职下僚,虽有功绩,不得入录,深可惜也。况文非进士,武非开府,皆不得与,与《史》、《汉》之例不合。 一、山林德行之士曾经奖谕。按今奉旨奖谕者,能几何哉!抱道丘园,遗名竹素者多矣。 一、旧无圹志,盖有墓志,不须重出也。大率子孙不才,遗失志传,伪作诡名,假托显贵,甚可嗤鄙。又或摭入些微功绩,附会影响,以求合式,尤欺罔也。而纂者或节其繁文,且因无铭字之语,乃弃而不录,又可笑矣。殊不知古人奇事,多于铭中见之。 一、章奏有伤见在权贵者,亦不敢录。子孙贫弱,不能自致者,多不得录。所著文集皆不进呈,亦不足以备史官采录,当详之。 何良俊亦病其率略,《四友斋丛说》云: 隆庆初政,独纂修实录一节,殊为率略,恐后日不能无遗憾也。世宗皇帝在位最久,又好讲求典礼,故四十五年之中,大建置,大兴革,何所不有。况昔年海上如秦墦、王艮作耗,近年倭奴犯境,用兵两次,其有功与死事之人,以及冒破钱粮、临阵败北者,何可枚举。倘一时军门奏报不实或史局传闻失真,专赖纂修官博采舆论,奏闻改正,庶为实录。又如松江府分建青浦县,其分建之由,必有所为,初建议者何人?后废格不行者又何人?当建与否?博访民间舆论,一一修入,庶朝廷有所考据持循,何至建而废,废而复建,议论纷纭,漫无画一哉!是皆纂修率略之故也。如杨循吉《吴郡纂修实录志》一册,旧是刻本,后毁于回录,版不存矣。予闻世宗宾天,即多方购之,后得一本,甚喜,以为倘修实录,其凡例据此为式可也。后闻不差纂修官,亦不聘问郡中文学掌故,但发提学御史,御史行郡县,郡县行学,学官令做礼生秀才扭捻进呈。此是朝廷大典章,便差一纂修官,所费几何,乃靳惜小费,而使世宗四十五年大政令,与夫郡县官师人物,地方大事,不知写作甚么模样也。 孙承泽则以为此举使史无所取材,《梦余录》卷一三: 隆庆以后,改行提学行邑行学,学官令礼生秀才,抄录一二大臣墓志塞责,于是史无所取材。 至天启时修《神宗实录》,始再命董其昌往南方采访,又辑《神庙留中奏疏》,收获最大。《明史》卷二八八《董其昌传》: 天启二年(1622)擢本寺卿,兼侍读学士。时修《神宗实录》,命往南方采辑先朝章疏及遗事,其昌广修博征,录成三百本。又采留中之疏切于国本、藩封、人才、风俗、河渠、食货、吏治、边防者,别为四十卷。仿史赞之例,每篇系以笔断。书成表进,有诏褒美,宜付史馆。 崇祯初钱龙锡在内阁,以为遣使采访,徒滋烦扰,奏停之,而明亦寻亡矣。《明史》卷二五一《钱龙锡传》: 故事纂修实录,分遣国学生采事迹于四方。龙锡言:“实录所需在邸报及诸司奏牍,遣使无益,徒滋扰,宜停罢。”从之。 龙锡所谓邸报,在明代史料中最为重要。凡发抄各红本塘报,官吏之进退,以及刑赏大政,均见于邸报,崇祯以前仅有写本,至崇祯十一年(1638)始有活版印本。盖当时无报纸,无论外官远人,即都中人亦仅恃邸报以知国家政事之措施,边防之缓急也。顾亭林最为推重,《亭林文集》卷四《与次耕书》: 自庚申(明光宗泰昌元年,1620)至戊辰(明思宗崇祯元年,1628)邸报皆曾寓目,与后来刻本记载之书殊不相同。今之修史,大段当以邸报为主,两造异同之论,一切存之,无轻删抹,而微其论断之辞,以待后之论定,斯得之矣。割补《两朝从信录》,不过邸报之二三耳。 又《与公肃甥书》云: 昔时邸报至崇祯十一年方有活版。自此以前,并是写本。 实录取材于在内各部、院、司、寺之史书,在外各纂修官之采辑,益以留中之奏疏,抄传之邸报。至于对武臣边将之敕谕则用白话,修入实录时却改为文言,杨士奇《三朝圣谕录》云: 永乐二年,一日进呈敕边将稿,上曰:“武臣边将,不谙文理,只用直言俗说,使之通晓,庶不误事。”他日编入实录却用文。 今所传张《云南机务钞黄》、王世贞《弇山堂别集》中所录之国初对武臣诏谕,均质朴一如口语,犹可考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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