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梦远书城 > 吴晗 > 大明兴衰三百年 | 上页 下页 |
| 三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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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元璋虽然对一部分地主进行了斗争,对广大农民做了让步;一部分地主力量削弱了,农民生产增加了。但是,这个政权毕竟是地主阶级的政权,首先为地主阶级服务,即使对农民采取了一些让步的措施,其目的也还是为巩固和强化整个地主阶级的统治权。无论是查田定租,还是编户定役,执行丈量的是地主,负责征收粮米的还是地主,当里长甲首的依然是地主,在地方和朝廷做官的更非地主不可,从下而上,从上而下的重重地主统治:地主首先要照顾的是自己家族和亲友的利益,决不会照顾到小自耕农和佃农。由于凭借职权的方便,剥削舞弊都可以通过国家政权来进行,披上合法的外衣,农民的痛苦越发无可申诉;而且,愈是大地主,愈有机会让子弟受到教育,通过科举和税户人才等成为官僚绅士,官僚绅士享有合法的免役权。洪武十年(1377)朱元璋告诉中书省官员:“食禄之家,与庶民贵贱有等,趋事执役以奉上者,庶民之事也。若贤人君子,既贵其身,而复役其家,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,非劝士待贤之道。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,输租税外,悉免其徭役,著为令。”十二年(1379)又下令:“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,复其家终身无所与。”[157]连乡绅也享有免役权了。在学的学生,除本身免役外,户内还优免二丁差役。[158]这样,现任官、乡绅、生员都豁免差役,有办法逃避租税,完粮当差的义务,便完全落在自耕农和贫农身上了。自耕农和贫农不但要出自己的一份,而且要出官僚绅士地主的一份,亦何尝不由农民实际负担,官僚地主不交的那一份,他们也得一并承当下来。官僚绅士越多的地方,人民的负担就越重。 【[157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一一、一二六。】 【[158]张居正:《太岳集》卷三九,《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》。】 人民的负担用朱元璋的话叫作“分”,即应尽的义务。洪武十五年(1382)他叫户部出榜晓谕两浙江西之民说:“为吾民者当知其分,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,乃其分也。能安其分,则保父母妻子,家昌身裕,为忠孝仁义之民。”不然呢?则“不但国法不容,天道亦不容矣!”应该像“中原之民……唯知应役输租,无负官府”。只有如此,才能“上下相安,风俗淳美,共享太平之福”[159]。 【[159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五〇。】 朱元璋要求人民尽应役输税的义务,定下制度,要官吏奉公守法,严惩贪污,手令面谕,告诫谆谆,期望上下相安,共享太平之福。但是官吏并不肯照他的话办事,地主做官只是管百姓,并不想替百姓办事,结果许多制度命令都成为空文,官僚政治的恶果当时便有人明确地指出: 今之守令,以户口钱粮狱讼为急务。至于农桑学校,王政之本,乃视为虚文而置之,将何以教养斯民哉!以农桑言之,方春,州县下一白帖,里甲回申文状而已,守令未尝亲视种艺次第,旱涝戒备之道也。 官吏办的是公文。公文上办的事应有尽有,和实际情况全不相干。上官按临地方检查的也是公文,上下都以公文办事,“法出而奸生,令下而诈起”。这是洪武九年(1376)的情形。[160]十二年后,解缙奉诏上万言书,也说: 臣观地有盛衰,物有盈虚,而商税之征,率皆定额,是使其或盈也,奸黠得以侵欺;其歉也,良善困于补纳。夏税一也,而茶椒有粮,果丝有税,既税于所产之地,又税于所过之津,何其夺民之利至于如此之密也。且多贫下之家,不免抛荒之咎。今日之土地无前日之生植,而今日之征聚有前日之税粮,或卖产以供税,产去而税存;或赔办以当役,役重而民困,土田之高下不均,起科之轻重无别,膏腴而税反轻,瘠卤而税反重。[161] 【[160]《明史》卷一三九,《叶伯巨传》。】 【[161]《明史》卷一四七,《解缙传》。】 道理也清楚得很,正因为是“贫下之家”,才被迫抛荒,地主负担特别轻,不但不会抛荒的,而且尽力兼并,膏腴之田是地主的,瘠卤之田是贫民的,地主阶级自己定的税额,当然是膏腴轻而瘠卤重。 严惩贪污,贪污还是不能根绝,用朱元璋自己的话来证明吧,他说: 浙西所在有司,凡征收,害民之奸,甚如虎狼。且如折收秋粮,府州县官发放,每米一石,官折抄二贯,巧立名色,取要水脚钱一百文,车脚钱三百文,口食钱一百文。库子又要办验钱一百文,蒲篓钱一百文,竹篓钱一百文,沿江神佛钱一百文。害民如此,罪可宥乎![162] 【[162]《大诰》,折粮科敛第四十一。】 折粮原来是便民的措施,浙西运粮一石到南京,要花四石运费,百姓困苦不堪。[163]改折为钞,可以减轻浙西农民五分之四的负担。钞是用不着很大运费和蒲竹篓包装的,但地方官还是照运粮的办法苛敛,用种种名色加征至九百文,约合折价的百分之五十。急得朱元璋只是跺脚,说:“我欲除贪赃官吏,奈何朝杀而暮犯!今后犯赃者,不分轻重皆诛之!”[164] 【[163]宋濂:《芝园续集》卷四,《故岐宁卫经历熊府君墓铭》。】 【[164]刘辰:《国初事迹》。】 洪武一朝,“无几时不变之法,无一日无过之人”[165],是历史上封建政权对贪污进行斗争最激烈的时期,杀戮贪官污吏最多的时期。虽然随杀随犯,不可能根本清除贪污,但是朱元璋下定决心,随犯随杀,甚至严厉到不分轻重都杀,对贪污的减少起了作用,对人民有好处,人民是感谢他、支持他的。 【[165]《明史》卷一四七,《解缙传》。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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