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梦远书城 > 吴晗 > 大明兴衰三百年 | 上页 下页 |
| 三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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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三、人民的义务 红军起义的目的,就民族解放战争而说,洪武元年(1368)解放大都,蒙古统治集团北走。民族压迫的政权被推翻,这一历史任务是光荣地完成了。但是,另一个目的,解除阶级压迫的任务不可能完成。一部分旧的地主参加了新政权,出身农民的红军将领也由于取得政权而转化成了新的地主阶级,其中朱元璋和他的家族便是新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。 元末红军起义对旧地主阶级起到了淘汰的作用,一部分地主被战争消灭了,一部分地主却由于战争而巩固和上升了他们的地位。 元末的农民,大部分参加了革命战争。他们破坏了旧秩序和压迫人民的统治机构。地主们正好相反,他们要保全自己的生命财产,就不能不维护旧秩序,就不能不拥护旧政权,阶级利益决定了农民和地主分别站在敌对的阵营。在战争爆发之后,地主们用全力组织武装力量,称为“民”军或“义”军,建立堡砦,抵抗农民军的进攻。现任和退休的官吏、乡绅、儒生和军人是地主军的将领,他们受过教育,有文化,有组织能力,在地方上有威望,有势力。虽然各地方的地主军人各自为战,没有统一指挥和作战计划,军事力量也有大小强弱的不同,但因为数量多,分布广,作战顽强,就成为反对红军的主要敌人了。经过二十年的战争,长江南北的巨族右姓,有的死于战争,有的流亡到外地。[128]参加扩廓帖木儿、孛罗帖木儿两支地主军的湖、湘、关、陕、鲁、豫等地的地主,也随着这两支军队的消灭而消灭了。一部分地主为战争所消灭,另一部分地主如刘基、宋濂、叶琛、章溢等则积极参加了红军,共同建立新政权,成为大明帝国新统治集团的组成部分,和由农民起义转化的新地主们一起,继续对广大农民进行压迫和剥削。 【[128]贝琼:《清江集》卷八,《送王子渊序》。】 朱元璋和他的将领都是农民出身,过去曾亲身经受过地主的压迫和剥削。但在革命战争过程中,本身的武装力量不够强大,为了壮大自己、孤立敌人,又非争取地主们参加不可,浙东这几家大族的合作,是他们能够取得胜利的基本条件之一。到了他自己和将领们都转化为大地主以后,和旧地主们的阶级利益一致了,但又发生了新的矛盾,各地地主用隐瞒土地面积、荫庇漏籍人口等手段与皇家统治集团争夺土地和人力,直接危害到帝国的财政税收,地主阶级内部矛盾的深化,促成了帝国赋役制度的整顿和改革。 朱元璋于龙凤四年(1358)取金华后,选用宁越(金华)七县富民子弟充宿卫,名为御中军。[129]照当时的军事形势看来,这是很重要的军事措施,因为把地主们的子弟征发为禁卫军人,随军征战,等于做质,就不必担心这些地区地主的军事反抗了。洪武十九年(1386)选取直隶应天诸府州县富民子弟赴京补吏,凡一千四百六十人[130],也是一样作用。 【[129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六。】 【[130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七九。】 对地主本身,洪武三年(1370)做的调査,以田税多少比较,浙西的大地主数量最多,以苏州一府为例,每年纳粮一百石以上到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户;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户;一千石到二千石的六户;二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二户,共五百五十四户,每年纳粮十五万一百八十四石。[131]三十年(1397)又做了一次调查,除云南、两广、四川以外,浙江等九布政司,直隶应天十八府州,地主们田在七顷以上的共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。编了花名册,把名册藏于内府印绶监,按名册依次召来,量才选用。[132] 【[131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四九。】 【[132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五二、二五四。】 对地主的政策,双管齐下,一是任为官吏或粮长,二是迁到京师。在科举法未定之前,选用地主做官,叫作税户人才,有做知县、知州、知府的,有做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的。[133]又以地主为粮长,以为地方官都是外地人,不熟悉本地情况,吏胥土豪作弊,任意克削百姓。不如用有声望的地主来征收地方赋税,负责运到京师,可以减少弊病。[134]洪武四年(1371)九月命户部计算土田租税,以纳粮一万石为一区,选占有大量田地纳粮最多的地主为粮长,负责督收和运交税粮,[135]如浙江行省人口一百四十八万七千一百四十六户,每年纳粮九十三万三千二百六十八石,设粮长一百三十四人。[136]粮长下设知数一人,斗级二十人,运粮夫千人。[137]并规定对粮长的优待办法,凡粮长犯杂犯死罪和徒流刑的可以纳钞赎罪。[138]三十年(1397)又命天下郡县每区设正副粮长三名,编定次序,轮流应役,周而复始。[139]凡粮长按时运粮到京师的,朱元璋亲自召见,合意的往往留下做官。[140]朱元璋把征粮和运粮的权力交给地主,以为“此以良民治良民,必无侵渔之患矣”[141]。“免有司科扰之弊,于民甚便。”[142]事实上恰好相反,地主做了粮长以后,在原来对农民剥削的基础上,再加上了国家赋予的权力,如虎添翼,农民的痛苦更深更重了。如粮长邾阿乃起立名色,科扰民户,收舡水脚米、斛面米、装粮饭米、车脚钱、脱夫米、造册钱、粮局知房钱、看米样中米,等等。通计苛敛米三万二千石,钞一万一千一百贯。正米只该一万,邾阿乃个人剥削部分竟达米二万二千石,钞一万一千一百贯。农民交纳不起,强迫以房屋准折,揭屋瓦,变卖牲口以及衣服、缎匹、布帛、锅灶、水车、农具,等等。[143]又如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三名巧立名色征粮附加到十八种。[144]农民吃够了苦头,无处控诉。[145]朱元璋也发觉粮长之弊,用严刑制裁,尽管杀了一些人,粮长的作恶,农民的被额外剥削,依然如故。[146]除任用地主做官收粮以外,同时还采用汉高祖徙天下豪富于关中的政策,洪武二十四年(1391)徙天下富户五千三百户于南京。[147]三十年(1397)又徙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于南京,称为富户。朱元璋告诉工部官员说:“昔汉高祖徙天下豪富于关中。朕初不取,今思之,京师天下根本,乃知事有当然,不得不尔。”[148] 【[133]吴宽:《匏翁家藏集》卷七五,《施孝先墓表》。】 【[134]宋濂:《朝京稿》卷五,《上海夏君新圹铭》;吴宽:《匏翁家藏集》卷五二,《恭题粮长敕谕》。】 【[135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六八。】 【[136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七〇。】 【[137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八五。】 【[138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〇二。】 【[139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五四。】 【[140]《明史》,《食货志》卷二,《赋役》;《匏翁家藏集》卷四十三,《尚书严公流芳录序》。】 【[141]《明太祖实录》,卷六八。】 【[142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〇二。】 【[143]《大诰续诰》卷四七。】 【[144]《大诰续诰》卷二一。】 【[145]黄省曾:《吴风录》。】 【[146]宋濂:《朝京稿》卷五,《上海夏君新圹铭》。】 【[147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〇。】 【[148]《明太祖实录》;《明史》卷七七,《食货志》卷一。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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