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王世贞 > 史论二十篇 | 上页 下页
魏相论


  终汉世而称守成之宰,则无如丙、魏,其奉职见功,吉若不能及相者,而其人则犹之乎熏犹也。当博陆侯之下相系,虽其心以相逐故车丞相、武库令为不长者,而实用告贼杀不辜事法之非以私也。本始之代,天子拱手而唯大将军之为,而相以刺史高第入为大司农,又以大司农高第拜御史大夫。谁为用之?博陆侯用之也。侯以地节春殁,而大夫相以夏,因昌成君许广汉极言世卿之横,讥切霍氏,遂得入给事中,去尚书副封而功显,君之邪谋始发矣。相盖窥帝之有疑惮于霍,而借以修其郄也。

  夫以博陆侯之忠与安社稷之勋,犹将十世宥之,而不能保一髫龀之血胤,安在其为汉德乎哉?博陆侯之族,谁为族之?相族之也。

  赵广汉,材臣也,其窥见微指而剪抑霍氏,与相同之乎?为忮者也。夫以一九卿之末,按胁丞相私事,欲以自救而诛之,固当,然不有颍川、京兆之绩,可少赎乎哉?京兆尹按丞相,丞相不以为望而救之,帝必为感动,京兆尹免,而丞相之德益宏矣。

  广汉之诛,谁为诛之?相诛之也。宣帝之治汉,选用贤能吏,核名实,国富兵强,威加于四夷,固相之材有以称之。然而阴朘汉之元气,开幸戚之路,以糵哀、平之乱者,相亦不能无一二也。若夫宽博长者,以不德收德,则吉恢乎有余地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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