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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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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孚》阳之盛也,而卦皆阴;《小过》,阴之盛也,而卦皆阳。德不乘时,才不胜势,故以《中孚》之阳履乎中,且保阴而结以信,况《小过》之阴柔,而能怙过以终乎?虽然,乘有余而取赢,不量德而求胜,则阴恒有之而未肯戢也。 今夫鱼,阴也,故《中孚》以之;鸟,阳也,故《小过》以之。鱼火属而性沉,鸟水属而性浮。《中孚》象《离》,《小过》象《坎》。火必丽木,依于实也,故鱼投之空则死;水流于不盈之地,托于虚也,故鸟跖乎实则擒。然阳躁而和,和者无必得之势;阴静而狠,狠者无思徙之心;故鸟可下而鱼不可使上。火丽实而利于虚,水流虚而载于实,则情与德有相贸之殊致,以各成其利赖。而要之,上野而下室,上往而下来,上威而下恩,上施而下受,莫不以下为吉焉,是以鸟可下而鱼必不可使上也。下者进,上者退,进者伸,退者屈,故阴阳亦莫不争下以为吉。 《中孚》之阴,《小过》之阳,皆在中而未有上下之势。未上未下。可上可下。于是《中孚》之阴,《小过》之阳,各有欲下之情,其理势然也。 阳无必得之势,阴无思徙之心。在《中孚》,而阴之欲沉,阳和而不争,虽处极盛,仅与敦信以遂其志。幸而阴安其未上未下者,则阳坦然矣。在《小过》,则阳为《震》《艮》之主,可决阴以必下而遂其志;然阴且怙其盛满宅中之势,挟阳以破樊而游于虚。虚者阴之乡,下者阳之利,背利以适非其乡,而阳犹靡然以听其以,以者不以者也,靡然听其以而莫能自主。 呜呼!妇乘夫,子胁父,臣制君,挟以翱翔而不适有居。甚矣,阴之狠也。惟然,而阳之或“戕”或“厉”,终不能免于悲鸣矣。而乃以激天下忠臣孝子之心,懑菀愤起,而争之以下。故极重而返,乱极而复,挟主周旋而能长保其飞扬跋扈之雄,有是理哉!逆弥甚,失弥速,见蚬消,密云散,君子有以预知其“大吉”矣。 夫阴阳之往复,物理诚有之,而人之于性情也亦然。性处情中,而情盛乘权,则挟性以浮游于无实之地,逐物迁流,丧其起元之贞,性亦无如之何矣。迨乎吝而失,失而悔,退忧戕败,进处危机,则情发于中而生怨艾之音,亦中人以上之必然者。然后矫所挟以来复,性情各安其所,而终返乎其根。故曰:“人恒过,然后能改。” 惟然,而“弋取”之劳亦甚矣。非不惮其“在穴”之难,获者不能得也。故《震》之勋伟矣。治乱之数,止不胜止,动则兴也。理欲之数,遏不胜遏,求乃得也。九三之“防”,所由不及九四之“遇”也。夫“密云”无久冱之阴,“在穴”有得禽之理,情不敌性,邪不胜正,虽“或戕之”,大有为者之资也。以为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,“飞鸟以凶”,尚谁咎乎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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