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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卦传第二章


  昔者圣人之作《易》也,将以顺性命之理。是以立天之道,曰:阴与阳;立地之道,曰:柔与刚;立人之道,曰:仁与义。兼三才而两之,故《易》六画而成卦;分阴分阳,迭用柔刚,故《易》六位而成章。

  在人曰“性”,在天地曰“命”。“立天之道”者,气之化也。“立地之道”者,形之用也。“立人之道”者,性之德也。此以阴阳并属之天者,自其命之或温或肃、一生一杀者言也。以柔刚并属之地者,自其或翕或辟,以育以载者言也。天无二气,地无二形,人无二性,合以成体,故三画而八卦成。而其命之降,性之发,各因乎动几,而随时相应以起,则道有殊施,心有殊感,阴阳、柔刚、仁义各成其理而不紊,故必重三为六,道乃备焉。“成卦”,自画卦之旨及筮者积变为卦而言。“成章”,自统《爻》于《彖》,共成一义而言也。卦以顺性命而利人之用,一事一物皆有全理,而动以其时,故必兼之,而后天道人事皆著于中矣。三才六位,既各有定,而初、三、五为阳为刚,二、四、上为阴为柔,于六位之中又有分焉。则天之有柔以和煦百物,地之有刚以荣发化光,又无判然不相通之理。拟之以人,则男阳而固有阴,女阴而固有阳,血气荣卫表里之互相为阴阳刚柔,莫不皆然。六位迭用,乃以文质相宣而成章。不复言人道者,仁之严以闲邪者刚也,阴也;慈以惠物者柔也,阳也;义之有断而俭者阴也,刚也;随时而宜者阳也,柔也。则以行乎六位而迭用者也。学《易》者于仁义体之,而天地之道存焉,则尽性而即以至于命。占者以仁义之存去审得失,而吉凶在其中矣。故曰“《易》不为小人谋”,以其拂性而不能受命也。

  右第二章。此章专说卦爻六位之旨。先言阴柔,后言阳刚,以叶韵耳,非有意也。旧说拘文牵,义谓阴柔先立体,而后阳刚施化,又分仁属阴,分义属阳,辨析徒繁,今皆不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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